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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度福建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创新企业的通知
2025-0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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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数据〔2025〕19号


各设区市数据管理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行动计划,加快培育壮大数字经济创新企业,现公开征集遴选2025年度福建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申报企业需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属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

  1.“独角兽”和“未来独角兽”创新型企业

  企业创新性强、增长速度快、未来发展潜力大,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2015年1月1日后注册)。已获得过私募机构、知名天使投资人等投资且尚未上市;“独角兽”企业,市场估值达10亿美元及以上;“未来独角兽”企业,市场估值达1亿美元—10亿美元之间(估值单位为人民币的,以2025年1月1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换算)。

  2.“瞪羚”成长型企业

  企业营业收入和市场份额高速成长,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2015年1月1日后注册)。满足下列标准之一:

  (1)2024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近三年(2022年前注册的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20%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且截止年正增长;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5%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且截止年正增长;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且截止年正增长;

  (2)2024年企业雇员总数达到100人及以上且近三年(2022年前注册的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30%,且截止年正增长。

  (3)近3年内企业一次性获得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若投资方为个人,则需说明该投资人的产业及行业背景。

  (二)征集范围

  限定在2021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具体如下:


分类
名称
01 数字产品制造业
计算机制造、通讯及雷达设备制造、数字媒体设备制造、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其他数字产品制造业

02  数字产品服务业



数字产品批发、数字产品零售、数字产品租赁、数字产品维修、其他数字产品服务业
03 数字技术应用业
软件开发,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数字技术应用业
04  数字要素驱动业
互联网平台、互联网批发零售、互联网金融、数字内容与媒体、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与产权交易、其他数字要素驱动业


二、征集评选程序

  (一)申报原则

  福建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创新企业评选遵循公开征集、自愿申报的原则。

  (二)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请于2025年4月14日至5月9日登录福建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fgw.fujian.gov.cn/qsmzq/unipm/home,已有账号可直接登录,新申报企业用户需用闽政通法人账号注册登录)。已纳入2020—2024年全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名单的企业,需申报2025年创新企业的请按要求重新进行线上申报。

  2.申报材料:请按照申报平台具体要求填报相关情况、提交创新企业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企业申报书请从平台下载模板填写并加盖公章,应体现自愿申报创新企业并授权省数据管理局查询企业在工商、税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相关信息。企业申报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并在企业申报书中作真实性承诺。相关附件、佐证材料应完整规范,审计报告(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验资报告(估值说明)等应由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

  (三)组织评选

  省数据管理局将联合省经济信息中心等开展数字经济创新企业评选工作。在征集遴选过程中,省数据管理局将对申报企业的相关数据信息严格保密,切实维护企业利益。

  (四)评选结果公布

  2025年度福建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名单经征集筛选、核验审查后,适时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告。


  联系人:张雪玲(咨询)0591-86303809


  陈朝威(技术),15659787142(微信同号)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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